履约保函执行使用规定
时间:2024-10-21
履约保函执行使用规定
引言
履约保函是担保人在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出具的一种书面文件,承诺在申请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担保人将向受益人支付一笔担保金。履约保函在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保障合同履约和维护交易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规范履约保函的执行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经担保人正式出具并盖有担保人印章、约定超过 6 个月期限且涉及合同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履约保函。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担保人应在保函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且符合保函条款的情况下出具保函。 2. 担保人应严格按照保函条款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履行。 3. 担保人有权要求申请人在出具保函前提供充分的保证和担保,以确保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4. 担保人有权在履行保函后向申请人追偿,并且有权对申请人的资产行使优先权。 5. 担保人应保存保函相关资料至少 5 年,并向监管部门报备。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1. 申请人应按时、足额支付保函费用。 2. 申请人应及时向担保人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申请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保函条款。 4. 申请人应在发现合同履约问题时及时向担保人和受益人通报,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5.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担保人开展追偿工作。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受益人应按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并提供充足且清晰的索赔资料。 2. 受益人应积极配合担保人开展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3. 受益人应在获得担保人赔付后,向担保人提供相关的收据或证明文件。 4. 受益人有权在获得担保人赔付后继续行使对申请人的索赔权。保函的执行程序
1. 索赔提交:受益人应在发现合同履约问题后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担保人提出索赔,并提供索赔资料。 2. 调查核实:担保人收到索赔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索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赔付决定:担保人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在保函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赔付的决定。 4. 赔付履行:担保人做出赔付决定的,应在收到受益人提供的收据或证明文件后 15 日内支付赔款。 5. 追偿处理:担保人在履行保函后,有权依据法律和保函条款向申请人追偿。 6. 仲裁或诉讼:在涉及保函纠纷时,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保函的失效和撤销
1. 保函的失效:保函期满、合同履行完毕、受益人放弃索赔权、担保人解除保函、保函被依法撤销等情况下,保函失效。 2. 保函的撤销:在保函有效期内,担保人根据法律或保函条款可以撤销保函。保函撤销后,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附则
1. 本规定由担保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3.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