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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财务管理办法
时间:2024-10-10

履约保函财务管理办法

目的

本办法制定旨在规范履约保函的财务管理,确保履约保函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履约保函的业务活动。

定义

履约保函:由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诺,如果被担保人未履行合同中的义务,金融机构将向受益人支付一笔担保金额。

风险管理

本机构应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充分的评估。 合理设置履约保函限额,避免集中风险。 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的监控和管理。

财务核算

本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履约保函的财务核算,具体如下:

出具履约保函时,计入担保责任,并按照信用风险管理的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保障责任时,根据实际情况转销担保责任和剩余的坏账准备。 履约保函被索赔时,冲销担保责任,并根据索赔金额确认相关损失。

审批流程

本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履约保函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客户提出履约保函申请。 业务部门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部门提出风险管理意见。 相关领导审批履约保函发行。

监管与监督

本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履约保函监管和监督机制,具体如下:

定期监测履约保函的风险敞口和损失率。 对履约保函的业务操作和财务核算进行审计和检查。 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确保履约保函业务的合规性。

信息披露

本机构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全面地披露履约保函的财务信息,包括:

担保责任余额。 提取的坏账准备余额。 已发生的损失金额。

责任追究

本机构对因履约保函业务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具体如下:

对未尽职调查的业务人员追究责任。 对未充分评估风险的风险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对审批不当的审批人员追究责任。

附则

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 本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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