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保全执行裁定书范文
时间:2024-09-28
民事保全执行裁定书
名称:xxxx民事保全执行案件
申请人:xxxx
被申请人:xxxx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进行民事保全执行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xxxx纠纷,申请人已取得生效判决或裁定,判令被申请人(有给付金钱义务的判/裁令的)向申请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金额为xxxx元(有交付标的物的,写明标的物特征)。
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确定义务。申请人现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以下保全措施:(写明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查封的财产具体名称和所在地点)
以上申请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列明证据清单,如生效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未履行证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裁定:
本院审查了申请人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裁定对被申请人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冻结被申请人在xxxx银行的存款,金额人民币xxxx元。
2、查封被申请人位于xxxx的房屋一处。
3、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xxxx车辆。
说明: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后立即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
协办法官:
书记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