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出诉前财产保全函
**致:**[法院名称]
**申请人:**[保险公司名称]
**住所:**[保险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姓名]
**住所:**[被保险人/受益人地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如下:
1.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金额]的财产;
2. 保全措施采取前无需通知被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合法保险机构,依法经营保险业务。[日期],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保险合同名称](下称“本保险合同”),合同号码为[合同号码],申请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提供[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金额为[金额]。
[日期],[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情况]。申请人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现场查勘、损失确定等工作。经核实,本次事故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申请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申请人经调查发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企图逃避保险金赔付责任,该行为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导致申请人将来胜诉后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担保方式一];
2. [担保方式二]。
申请人承诺如若败诉,将承担由此给被申请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特此申请,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保险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1. 保险合同复印件;
2. 报案材料复印件;
3. 现场查勘记录复印件;
4. 损失清单复印件;
5. 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的证据材料;
6. 担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