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诉讼常见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财产保全怎么处理流程
时间:2024-08-04

财产保全怎么处理流程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毁损、隐藏财产,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很广,包括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讼外的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有证据证明有转移、变卖、毁损、隐藏财产等行为的; 有证据证明有转移、变卖、毁损、隐藏财产的危险的; 有证据证明有毁损、隐藏财产等危险的; 因诉讼行为致使一方当事人财产权利受到损害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诉讼外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因票据纠纷申请诉讼外保全的; 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诉讼外保全的; 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诉讼外保全的; 因侵权行为纠纷申请诉讼外保全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申请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申请保全的理由及证据;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起诉状中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审查。经审查,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裁定,并通知被申请人。人民法院也可以不等被申请人到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裁定,并通知被申请人。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自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将裁定书送交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形:

人民法院认为保全的必要性已经消失的;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保全的。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可以处分被保全的财产。

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书,符合保全条件的,作出裁定,并通知被申请人;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 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时,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单位。

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提起诉讼前提出,如果在诉讼中提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被执行人可以处分被保全的财产。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