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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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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
时间:2024-08-02

财产保全是指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采取的限制其对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是民事诉讼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保障胜诉当事人能够获得实际履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 一、财产保全的特征

财产保全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 **司法性:** 财产保全是由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由权利人提出申请,法院经过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定。

2. **时效性:** 财产保全只能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从起诉之日起到一审判决作出之前均可申请。

3. **目的性:** 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为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创造条件,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 **强制性:** 财产保全一经人民法院裁定,必须立即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5. **担保性:** 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则上需要提供担保,以防止财产保全的滥用,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二、财产保全的对象和方式

**(一)财产保全的对象**

财产保全的对象是与诉讼请求有关的财产,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债权、股权等财产性权利。具体包括:

1. 被申请人及其负有履行义务的担保人的财产;

2. 被申请人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

3. 诉讼标的物。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财产不能作为财产保全的对象:

1. 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 被申请人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

3.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

**(二)财产保全的方式**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查封:** 对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进行查封,禁止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处分。例如,查封房产、查封车辆等。

2. **扣押:** 将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扣留,由人民法院保管。例如,扣押机器设备、扣押原材料等。

3. **冻结:** 将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股票等财产冻结,禁止其提取或者转让。例如,冻结银行账户、冻结证券账户等。

4. **其他方法:** 除上述三种方式外,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例如,禁止被申请人转移、转让财产,责令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等。

## 三、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审查

**(一)财产保全的申请**

1. 申请主体: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可以是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也可以是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继受人。

2. 申请时间:财产保全申请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提出。起诉前申请的,应当在财产保全裁定作出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 申请条件: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 (2)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3)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4)必须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

4. 申请材料: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 证明被申请人有财产的证据; (3) 担保财产的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二)财产保全的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 申请的财产是否属于可以保全的财产;

3.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 是否存在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紧急情况。

## 四、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并非永久性的强制措施,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1. **申请人申请解除:** 申请人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2. **当事人和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和解协议的内容已经得到履行或者得到有效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 **案件终结:**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案件终结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4. **其他法定情形:** 其他法律规定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例如: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等。

## 五、财产保全的效力

财产保全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当事人的效力:** 财产保全裁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申请人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否则构成违反诉讼秩序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案外人的效力:** 财产保全裁定对案外人具有一定的效力,案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已经被保全而进行处分的,其处分行为无效。

3. **时间效力:** 财产保全的效力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产生,至案件审理终结或者解除保全之日止。

## 六、结语

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预防和制止逃避执行行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财产保全制度,既要防止财产保全的滥用,也要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的功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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