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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案房屋保全申请
时间:2024-08-01

## 对涉案房屋保全申请

**一、 概述**

在涉及房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保障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涉案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房屋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实现。常见的涉案房屋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二、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申请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措施,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主体合法**: 申请人必须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2. **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保全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案件的客观情况、诉讼请求与保全请求之间的关联性,以及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例如,可能因一方当事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风险,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一旦案件判决生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3. **提供担保**: 申请人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遭受损失时能够获得及时赔偿。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等,具体形式和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

4. **不属于法律禁止保全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部分财产不属于保全范围,例如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公益用途的财产等。

**三、 申请材料**

申请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保全请求、事实和理由、担保情况等内容。

2. **相关证据材料**: 例如,证明财产归属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证明财产价值的评估报告、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风险的证据等。

3. **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 如提供担保,需提供担保财产清单以及相应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 审查与裁定**

人民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 **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

4. **担保是否符合要求**

若人民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条件,会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反之,则会驳回申请。

**五、 保全措施的解除**

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措施并非一成不变,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解除:

1. **申请人申请解除**: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申请人主动放弃保全申请时,可以申请解除

2.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被申请人提供与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解除保全

3. **法院依职权解除**: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依职权解除

4. **其他情形**: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 考虑到诉讼时效以及诉讼过程中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财产,申请人应尽早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2. **保全范围**: 保全范围应当与诉讼请求相适应,不宜过大或过小。

3. **举证责任**: 申请人对申请保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4. **积极沟通**: 申请人在申请保全过程中,应积极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配合法院审查。

**七、 结语**

对涉案房屋采取保全,是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依法合理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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