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自己财产)
为保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法院名称]诉[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案由]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以及切实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自愿以其所有的下列财产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并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姓名/名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2. 住所地/营业场所:[申请人住所地或营业场所]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2. 住所地/营业场所:[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营业场所]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三、担保事项
1. 担保金额:[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元)。
2. 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财产保全裁定解除或执行完毕之日止。
3. 担保范围:
(1) 因申请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人民法院为财产保全的实施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 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申请人不应获得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解除后,被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4. 担保方式:提供如下财产作为担保:
(1) [房产/土地]: [具体描述房产或土地信息,如位置、面积、权属证书编号等]
(2) [车辆]: [具体描述车辆信息,如品牌、型号、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等]
(3) [银行存款]: [具体描述银行存款信息,如开户行、账号、金额等]
(4) [其他财产]: [具体描述其他财产信息]
申请人承诺以上财产均为申请人合法所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抵押、担保等情况,且足额足以抵偿担保责任。
四、担保责任
1. 如申请人败诉或被法院认定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同意无条件地以其提供的担保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并承诺在收到法院通知后[ ]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2. 若担保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申请人承诺以其其他财产补足。
3. 申请人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被申请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并以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五、其他
1. 本担保书自申请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申请人、被申请人、[法院名称]各执一份。
担保人:[申请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