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诉讼常见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法院通知诉讼保全
时间:2024-07-31

法院通知诉讼保全

## 一、诉讼保全概述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为防止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毁损证据,以维护生效裁判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依法采取的强制性财产保全措施,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其中,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在已经受理案件后,作出的财产保全措施。诉讼保全制度旨在为权利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防止其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 二、 申请条件

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

1. 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即民事诉讼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2.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3. 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等;

4. 申请的财产必须属于被申请人,并非法律规定不能冻结、查封的财产,如被申请人是企业,其用于维持基本生产经营运转的财产,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查封、冻结的财产等;

5. 存在发生难以弥补损害的可能性或其他情形,即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将有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将会使判决难以执行;

6. 申请的保全措施必须与案件的具体请求具有关联性,即保全的财产与案件争议的标的物相关联,例如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冻结的财产应为与房屋交易相关的款项或房屋。

## 三、 申请材料

申请诉讼保全时,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

2. 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能够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毁损证据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证据等,例如合同、欠条、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

3. 担保材料。如申请人选择提供担保的,需提交相应的担保材料,例如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4. 律师代理意见书和律师工作证复印件(如有)。

## 四、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 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 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3. 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五、 保全措施

法院常见的诉讼保全措施主要有:

1.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

2.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动产或不动产;

3. 冻结被申请人的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权益;

4.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特定行为,如禁止被申请人转让、处置特定财产,签署特定协议等。

## 六、 解除和撤销保全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解除或撤销保全:

1.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

3. 案件审理终结的;

4. 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因消失的;

5. 保全错误的。

被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反担保的方式申请法院解除对其财产的保全。此外,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错误,损害其利益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保全。

## 七、 注意事项

1. 诉讼保全申请应及时提出。诉讼保全的申请应该在起诉的同时或在起诉之后,法院判决之前提出,以保证其效力。

2. 申请材料应准备充分。申请人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其主张, 尤其要注意收集、固定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证据。

3. 准确估计财产价值。申请人申请冻结、查封财产的,应尽量准确估计财产的价值,避免超标的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过重的负担。

4. 及时补充担保。法院如果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弥补保全可能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追加担保,申请人应当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追加担保,否则法院可以解除保全。

## 八、 结语

诉讼保全制度是保障胜诉权益实现的重要制度,但其启动也有一定的门槛,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