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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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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后要做什么
时间:2024-07-29

诉前保全后要做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滥用诉讼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在当事人起诉之前提出,法院接受当事人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前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申请人就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诉前保全后申请人要做什么呢?

一、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人申请仲裁的,期间适用仲裁规则的规定。可见,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会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人的诉讼目的将无法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15日期限,并非指自然日,而是指工作日。如果在15日内,遇到节假日、休息日,应该扣除,不计入15日期限内。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人民法院延期,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当然,如果案件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的,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二、积极准备诉讼材料,积极应诉

诉前保全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前置程序,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后,还要积极准备相应的诉讼材料,积极应诉,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如果申请人怠于诉讼,消极应诉,即使法院裁定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最终申请人也有可能败诉,导致人财两空的结果,反而得不偿失。

三、提起诉讼后的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两点外,申请人在提起诉讼后,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管辖权异议问题

当事人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根据“管辖恒定”的原则,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中止诉讼或者停止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 财产保全的解除

1. 反担保的解除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法院为了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往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反之,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申请人也可以提供担保,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2. 申请人的申请

如果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可以解除保全的情形,比如财产保全的金额已足够偿还债务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等,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3. 法院的主动撤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的;

(3)申请人撤诉或者申请撤销仲裁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仲裁协议的;

(5)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已经发出调解书的;

(6)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结的。

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前置程序,申请人在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后,还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管辖等问题,并积极准备诉讼材料,积极应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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