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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网上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27

广东网上申请财产保全

**前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而对其财产采取的预防性强制措施。过去,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耗时较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广东法院率先推出了网上申请财产保全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适用范围**

广东网上申请财产保全适用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商事、行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网上申请财产保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或者为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具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危险。

**申请流程**

广东网上申请财产保全流程如下:

登录广东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hinacourt.gov.cn/)。 点击“网上立案”,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 登录账号后,点击“立案申请书填写”。 选择立案类型为“财产保全”。 填写立案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依据、证据材料等。 上传相关证据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缴纳诉讼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提交立案申请书并等待法院审核。 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材料准备**

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立案申请书(网上填写)。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包括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危险的证据)。 汇款凭证(已缴纳诉讼费的)。

**注意要点**

网上申请财产保全应注意以下要点: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立案申请书,不得虚构事实、捏造证据。 提供的证据材料应清晰、真实、合法。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立案进展,及时补充提供法院要求的材料。 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 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优势特点**

广东网上申请财产保全具有以下优势:

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 高效规范,系统自动审核,加快立案进程。 节约成本,减少差旅、材料费等支出。 公开透明,全程留痕,确保申请公平公正。 适用范围广,有利于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结语**

广东网上申请财产保全系统是司法改革的创新成果,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当事人应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财产保全制度将更加完善,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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