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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25

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

一、 引言

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制度,在保障债权实现、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合同双方出于各自的商业考量,会在合同中约定禁止对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条款。这种约定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二、 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的现状及成因

(一)现状

在当前的商业实践中,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的条款并不少见,尤其是在金融借贷、融资租赁、大型工程项目等领域。这些条款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明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申请财产保全,有的则通过限制性条件来达到禁止或变相禁止的目的,例如,约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申请保全,或者设置过高的申请条件等。

(二)成因

合同双方约定禁止财产保全的动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企业信用和商誉。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实施往往会对被申请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使其面临信用危机,甚至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一些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会在合同中加入禁止财产保全条款。

2. 降低交易成本。财产保全程序的启动需要一定的费用,例如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用等。此外,财产保全也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资产冻结,影响其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因此,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一些企业会选择在合同中约定禁止对方申请财产保全。

3. 平衡双方利益,实现风险共担。在一些特殊的交易模式下,例如融资租赁,承租人实际上承担着更大的风险,而出租人往往拥有较强的担保措施。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实现风险共担,出租人可能会同意在合同中加入禁止财产保全条款。

三、 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的效力分析

关于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的效力,目前法律界存在较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认定为有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支持有效论的观点及其理由

支持该条款有效的人认为,合同法赋予了当事人充分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认定为有效。财产保全作为一种诉讼权利,当事人有权通过合同对其进行处分,包括放弃该项权利。因此,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应当认定为有效。

(二)反对有效论的观点及其理由

反对该条款有效的人认为,财产保全制度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当认定为无效。具体理由如下:

1. 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民事诉讼法设立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如果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排除财产保全的适用,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

2. 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财产保全制度不仅是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允许当事人随意约定排除财产保全的适用,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逃废债务等问题的发生。

(三) 司法实践中的态度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的效力认定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规则。部分法院倾向于认定该条款有效,认为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也有部分法院倾向于认定该条款无效,认为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实践中的这种分歧,反映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问题的不同认识,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四、 对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的思考与建议

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的效力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当事人意思自治、法律强制性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考量。在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

(一) 坚持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在判断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的效力时,应当坚持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如果该条款的约定明显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逃废债务等问题的发生,则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

(二)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也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该条款的约定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可以考虑认定该条款有效。例如,在一些特殊的交易模式下,例如融资租赁,如果出租人为了平衡双方利益,实现风险共担,同意在合同中加入禁止财产保全条款,则可以考虑认定该条款有效。

(三) 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地解决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的效力问题,建议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该条款的效力规则,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五、 结语

合同约定禁止财产保全条款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其效力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在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和判断。未来,还需要通过加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探索,最终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规则,以更好地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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