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推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定》,吉林市经国务院批准,从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下是吉林市社保全国统筹的详细信息。
### 一、社保全国统筹的基本原则**1. 全国统筹,省级管理**: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制定统一政策,省级统筹管理。
**2. 按照同籍同待遇原则**:职工无论在哪个地区参保缴费,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休待遇享受同籍同待遇,即根据职工本人缴费地和退休地的当地统筹基金实际平均养老金水平发放退休待遇。
**3. 保障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 二、吉林市社保全国统筹的具体安排**1.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执行统一的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具体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2. 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国家规定划入,统筹账户按照国家规定调剂使用。
**3. 退休待遇计算**:在吉林市参保缴费的职工,其退休待遇按照吉林市统筹基金实际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发放;在吉林市以外地区参保缴费的职工,退休后移居吉林市,其退休待遇按照同籍同待遇原则享受与吉林市统筹基金实际平均养老金水平同等的退休待遇。
**4. 养老金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发放。
### 三、吉林市社保全国统筹的意义吉林市社保全国统筹的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全国统筹有利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实现职工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2. 促进劳动力流动**:全国统筹打破了地区和行业界限,消除了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社保待遇差异,促进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3. 保障退休人员权益**:全国统筹保障了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无论退休人员在哪定居生活,都可以享受同籍同待遇的退休待遇,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 四、注意事项在吉林市社保全国统筹实施后,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参保人员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吉林市参保缴费的职工,需要及时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转移接续手续,确保退休待遇的连续发放。
**2. 异地参保缴费的职工注意养老金待遇**:在吉林市以外地区参保缴费的职工,退休后移居吉林市,需向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请办理退休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同籍同待遇的退休待遇。
**3. 咨询服务**:若有疑问,可拨打吉林市社会保险服务热线或联系吉林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咨询。
### 五、结语 吉林市社保全国统筹是吉林市社会保险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劳动力流动,保障退休人员权益。吉林市的各级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需要共同努力,确保社保全国统筹的顺利实施,为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