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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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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解除需要提供什么
时间:2024-07-16

财产保全解除需要提供什么

## 财产保全的定义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往往是债务人)处分财产,损害申请人(往往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依申请采取的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其财产的强制措施。 ## 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 申请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 财产保全解除需要提供的材料 ### 申请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 申请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能够证明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材料; * 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已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材料(如已履行完毕的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 提供担保申请书; *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担保人身份证明材料; * 担保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担保方式的材料(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担保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如资产证明、信用证明等)。 ### 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无须当事人提供材料,但人民法院应当在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中说明理由。 ## 特殊情况下的财产保全解除 ### 诉讼标的物的价值显着减损 如果经鉴定发现诉讼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减损,不足以支付诉讼请求时,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措施不当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损害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 担保不当 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当,不足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解除的程序 财产保全解除程序如下: 1. 申请人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 2. 人民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 3. 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4. 人民法院对解除财产保全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财产保全解除的注意事项 ### 财产保全措施解除后 * 被申请人可以自由处分其财产。 * 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人申请,重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申请人撤回申请 * 申请人撤回撤销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将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申请人撤回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将责令申请人继续履行担保义务。 ### 担保失效 * 担保人丧失履行担保义务能力,或者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再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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