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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能申请保全吗
时间:2024-07-16
## 离婚财产能申请保全吗?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担心对方转移、变卖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导致离婚后无法获得应有的财产份额,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有证据证明有财产被转移、变卖、隐匿或者有转移、变卖、隐匿的危险; - 请求保全资金数额明确或者能够确定; - 根据情况,需要责令被保全人提供担保。 ### 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

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收入、生产经营取得的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

**个人财产:**指夫妻一方独自分有的财产,包括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一方职业生涯中获得的特定收入等。

### 离婚财产保全的申请流程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 离婚诉状或离婚申请书; - 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书; - 证据材料(证明财产转移、变卖、隐匿或有转移、变卖、隐匿危险); - 财产清单或资金数额证明; - 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担保措施(如银行保函、抵押物等)。 ### 法院审理程序

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书面驳回申请。

法院裁定保全的,应当立即执行。被保全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离婚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财产; - 查封、扣押、转移被保全人的动产、不动产; - 禁止被保全人处分、转移、隐匿财产; - 强制执行保全措施,执行人可以依法进入被保全人的住所或其他处所,扣押、查封财产。 ### 财产保全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应当随着案件的审理进展、证据的收集而不断调整。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案件审理情况等因素,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如离婚诉讼结案,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方案,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注意事项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证据充分: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转移、变卖、隐匿或有转移、变卖、隐匿的危险。 - 谨慎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会限制被保全人的财产支配权,应慎重申请,避免滥用。 - 及时执行: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应及时向执行部门申请执行,以防止财产被转移或隐匿。 - 解除保全:如财产保全不当或必要时,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避免保全措施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 结语

离婚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对方恶意转移、变卖或隐匿财产。申请财产保全时,应符合法律规定,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同时,要注意保全的范围、程序和注意事项,以避免滥用或不当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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