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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财产可不可以保全两次
时间:2024-07-15

一个财产可不可以保全两次

保全措施是法院在诉讼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供的担保,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票据采取限制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处分或隐匿其财产权益,确保将来实现权利。

两次保全是否可行

对于同一财产可否重复适用保全措施,法律上存在争议。

一、否定说

否定说认为,同一财产只能保全一次。理由如下:

法理上,保全措施本质上是对被申请人财产权的限制,重复保全会过度侵犯其权利。 实践中,重复保全容易造成恶意滥用,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1、102条规定了保全措施的种类和条件,但没有规定可重复适用。

二、肯定说

肯定说认为,同一财产可以重复适用保全措施,但条件严格。理由如下:

法理上,保全措施是针对特定情况的保护性措施,当原保全不足以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时,可申请再次保全。 实践中,存在客观必要性,如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原保全已解除等。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未明确禁止重复保全,留有空间。

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

对于保全两次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作出了如下规定:

对于同一财产,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提供的担保情况审查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前一次保全措施不足以实现申请人诉讼请求的,可以对同一财产再次保全。

操作步骤

申请二次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操作步骤:

提供新的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足以弥补二次保全可能造成的损失的担保。 说明原保全不足。申请人应当说明原保全措施已解除或不足以实现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原保全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材料。

注意事项

对于重复保全,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严格审查。人民法院应严格审查二次保全的申请,避免恶意滥用。 保障权利。不得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过度限制,应保障其正当权益。 及时沟通。两次保全应当由同一法院执行,避免产生重复执行和冲突。 损害赔偿。如果二次保全损害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结

虽然法律上对于同一财产可否两次保全存在争议,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二次保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实践提供了指导,确保在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和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法院在操作中应严格审查、合理把握尺度,并妥善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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