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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要自己担保嘛怎么办
时间:2024-07-13

财产保全要自己担保嘛怎么办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法院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作出判决前予以保全。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财产保全需要自己担保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但下列情形除外:

申请人是为了案外人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或者优先受偿权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法院认为情况特殊,不提供担保不影响保全措施的执行的.

因此,一般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但符合上述例外情形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不担保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提供担保:

案外人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或者优先受偿权的财产; 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法院认为情况特殊,不提供担保不影响保全措施的执行的.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

提供担保的方式可以是:

提供现金或银行保函; 提供有价证券; 提供房产或其他财产作抵押; 提供第三人的保证.

财产保全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由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案情实际情况决定,一般为诉讼标的额的10%-30%。

不提供担保的后果

如果申请人未提供担保,法院将不予采取保全措施。但符合免除担保条件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如何避免提供财产保全

为了避免提供财产保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应诉,积极陈述答辩,举证证明自己有履行事项的能力,没有逃避执行判决的意图; 提供证据证明提供担保会给自己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其他不利影响; 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信用情况良好; 与申请人协商,争取对方同意不申请保全措施; 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驳回对方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

财产保全后如何解除

财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有:

债务人提供担保; 债务人履行义务; 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人民法院认为解除保全措施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在案件受理后撤回申请或者案件中止或终结的.

债务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应当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

结语

财产保全是诉讼中重要的保全措施,对于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申请财产保全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般应当提供担保,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免除担保条件的,可以不提供担保。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各种措施避免提供财产保全,也可以在财产保全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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