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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保全法律依据
时间:2024-07-12

解除保全法律依据

一、解除保全概述

保全措施是一种诉讼救济手段,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实施不利于诉讼和执行的行为,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和生效判决得到执行。解除保全是指在保全措施执行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

二、解除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申请保全的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根据其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可以裁定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8条: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在保全措施执行后可以随时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审查,符合解除条件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后,解除保全措施的期限自裁定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8条的规定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1.当事人提供的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补正的;2.采取保全措施后情况发生变化,保全措施不再必要的;3.人民法院认为解除保全措施不致严重影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的。

三、解除保全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保全证据指引》第53条:当事人申请解除保全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符合解除保全条件。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保全措施可能带来的影响,作出是否解除保全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对于已经执行的诉前财产保全,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债务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解除保全条件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四、解除保全相关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2018)民二终字第1号》:本案中,债务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审理认为,债务人已经提供担保,保全措施已经达到保全目的,且继续执行保全措施将对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2022)最高法民终字第87号》:本案中,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了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债务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认为,债务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继续执行保全措施将对债务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

五、解除保全条件及程序

解除保全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定的解除条件之一。

解除保全程序: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3.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5日内作出是否解除保全的裁定;4.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六、解除保全法律风险

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风险:解除保全申请被驳回,保全措施继续执行。

当事人提供担保后申请解除保全的风险:1.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无法补正,解除保全申请被驳回;2.保全措施解除后,当事人实施不利于诉讼和执行的行为,导致诉讼无法顺利进行或生效判决无法得到执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总结

解除保全是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事人享有申请解除保全的权利。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判例。解除保全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在申请解除保全时,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谨慎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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