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诉前保全
时间:2024-07-11
## 最高法 诉前保全
### 概述
诉前保全,又称临时性保护措施,是指在诉讼提起前或者期间,由人民法院对本案争议的财产或者证据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对其毁损、灭失、转移或者隐匿,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和裁判得到执行。
### 法律依据
关于诉前保全的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第101条至第114条。
### 申请条件
根据《民诉法》规定,申请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有证据证明有遭受损害的现实危险。**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 **请求保全的标的明确具体。**例如,保全某特定不动产、动产、资金账户等。
* **保全措施与被保全的标的相当。**保全措施不得超出必要范围,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 申请主体
诉前保全的申请主体包括:
* **原告或者申请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 **有关利害关系人。**虽不是本案原告,但有证据证明本案诉讼结果与其合法权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也可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 申请方式与程序
诉前保全申请应当书面提出,内容包括:
* 当事人基本情况、保全标的、请求保全的理由和依据等;
* 证据材料清单;
* 保全措施建议。
人民法院收到诉前保全申请后,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证明,对保全的必要性、保全措施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可以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
经审查后,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条件的诉前保全申请,应当驳回。
###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和保全标的不同,可以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 **查封、扣押、冻结。**对不动产、动产、存款、汇票等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 **禁止处分。**禁止当事人处分特定财产或者采取其他行为,例如买卖、租赁、赠与等。
* **指定保管人。**指定专门的人员或机构对保全标的进行保管和管理。
### 保全的效力
诉前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违反保全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处罚。
### 解除保全
诉前保全措施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被解除:
*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的;
*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 担保不符合规定的;
* 诉前保全的必要性消失的;
*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的。
### 责任承担
对于因诉前保全不当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请人因诉前保全不当受到损害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争议处理
诉前保全的争议,包括对保全必要性、保全措施是否适当等异议,应当由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实务操作
**1. 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准备**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越是充分明确,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申请人应当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准备,包括:
* 證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財務糾紛的证据;
* 证明被申請人有毁损、灭失、转移或者隐匿保全标的之虞的证据;
* 證明保全措施與被保全標的相當的证据。
**2. 保全措施的建议**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书中提出保全措施建议,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保全标的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等自主决定采用的保全措施。建议如下:
* 对于不动产,建议采取查封措施;
* 对于动产,建议采取扣押措施;
* 对于存款、汇票等,建议采取冻结措施。
**3. 担保的提供**
人民法院在作出诉前保全裁定时,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供現金、有價證券、銀行保函等作为担保。
### 常见问题
**1. 申请诉前保全的时效限制吗?**
《民诉法》未对申请诉前保全的时效予以明确规定。因此,申请诉前保全不受时效限制。
**2. 申请诉前保全需要缴纳费用吗?**
需要。人民法院在作出诉前保全裁定时,应当收取诉前保全申请费。
**3. 在诉前保全期间,被申请人可以主张权利吗?**
可以。被申请人可以对诉前保全裁定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 结语
诉前保全是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者期间提供的临时性保护措施,具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作用。当当事人面临遭受损害的现实危险时,可以依法申请诉前保全。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依法作出保全裁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