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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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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电话
时间:2024-07-09

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电话:0512-66022380

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是经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于2023年3月1日成立的专业司法辅助机构,旨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该中心主要负责办理经人民法院有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定的、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

中心职责

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受理申请,对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资格、债权债务关系、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性进行审查。 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申请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动产、不动产等措施。 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保管和处置,并对变价所得款项进行分配。 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协助执行法官查找、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 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对拒不配合或违反财产保全措施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向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申请财产保全:

已取得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且案外人享有与申请人同等的诉讼权利的债权人。 因案外人的行为,导致本案当事人的财产面临重大、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债权人。 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为保障将来实现判决、裁决或者调解结果的债权人。 认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销毁、损害其财产或者转移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的债权人。

财产保全的申请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书面申请书。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被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 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清单。 其他必要材料。

财产保全的程序

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财产保全:

受理申请:中心收到申请后,对其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审查材料: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债权债务关系、财产保全必要性等。 采取措施: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 告知被执行人:中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告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措施:中心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或违反财产保全措施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心收费标准

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机构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受理费:1000元/件 调查费:500元/人·日 财产保全费:2000元/件 查封费:500元/件 扣押费:500元/件 冻结费:500元/件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常见问题

问:财产保全的时效是多少?

答:财产保全的时效一般为2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

问: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多久会作出决定?

答: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一般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问: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财产保全措施怎么办?

答:中心可以向人民法院报告,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措施。

问:财产保全中心在哪?

答: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竹园路69号。

如果您在财产保全方面遇到任何困难,欢迎拨打苏州法院财产保全中心电话:0512-66022380进行咨询或申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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