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诉讼常见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申请证据保全的依据
时间:2024-07-02

申请证据保全的依据

在诉讼活动中,证据是当事人用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依据,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然而,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导致当事人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证据保全制度,允许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法院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保全措施。那么,申请证据保全需要哪些依据呢?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 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证据保全的申请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主体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的主体包括:

诉讼参与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 利害关系人,指与案件 outcome 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是诉讼当事人的个人或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利害关系人申请证据保全,需要证明其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存在需要保全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对象必须是“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可能灭失”指的是证据客观上存在灭失的可能性,例如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易损坏的电子数据等。 “以后难以取得”指的是即使证据现在可以取得,但将来有可能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例如证人可能离开住所地、当事人可能销毁证据等。

因此,申请人需要证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之一。

3. 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

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即该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个待证事实。如果证据与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性,即使该证据存在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可能性,也不属于证据保全的范围。

4. 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证据保全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申请事项、理由以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裁定,并在法定时间内执行。

二、 实务操作中的证据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仅仅符合法律规定是不够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其申请。以下列举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

1. 证明证据可能灭失的证据

证据的性质证明:例如,证明证据是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易损坏的电子数据等。 证据存放环境证明:例如,证明证据存放的环境恶劣,容易导致证据损坏。 其他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对方当事人存在销毁证据的可能性等。

2. 证明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证人可能离开住所地的证据:例如,证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机票订单等。 当事人可能销毁证据的证据:例如,对方当事人有销毁证据的前科、对方当事人存在隐匿财产的行为等。 其他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将来难以取得证据等。

3. 证明证据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的证据

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 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证据类型,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在申请证据保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精准的指导。

三、 结语

证据保全制度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申请证据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在实践中,建议当事人尽早提出申请,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以提高证据保全的成功率,从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