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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资产能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7-02

没资产能财产保全吗?

引言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明显的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财产保全?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法律问题,帮助读者理解在无资产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1. 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正在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或者有其他情节表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

2.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或者财产线索不明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异议或者复议前,可以责令其在合理期限内申报财产或者提供财产线索。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财产或者不提供财产线索,或者所申报的财产明显与其实际财产状况不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对其名下已知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学界观点

学界对无资产情况下能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 肯定说:

认为《民事诉讼法》并未将财产保全措施与被执行人是否有资产挂钩,因此即使被执行人无资产,申请执行人只要提供担保,即可申请财产保全。该观点主张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

2. 否定说:认为财产保全措施以存在可供保全的财产为前提,如果被执行人无资产,则无财产可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该观点强调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性,认为只有针对已知财产才能采取保全措施。

司法实践

司法实践中,对无资产情况下能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处理方式存在分歧:

1. 支持肯定说的案例:

-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抗辩称其名下无任何财产。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名下虽无登记的房产、车辆等资产,但有迹象表明其掌握巨额资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嫌疑,裁定对其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2. 支持否定说的案例: - 在一起执行异议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已知的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查明该车辆确属被执行人所有,但已被抵押给银行。法院认为,该车辆已处于被抵押状态,申请人无法对该车辆行使处置权,裁定驳回申请。

综合分析

通过对法律依据、司法解释、学界观点和司法实践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无资产并不必然妨碍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

2. 只要有证据表明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匿、毁损其财产的情形,或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无资产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被执行人名下是否已知有财产线索;

- 是否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

-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是否充分。

建议

对于申请执行人在被执行人无资产的情况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 积极搜集证据:收集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

2. 提供充分担保:申请人应提供足够数额和合法有效的担保,以保证财产保全措施不致对被执行人造成不当影响。

3. 诉请人民法院实施财产调查:如果申请人难以直接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财产调查。

结语

在无资产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并非不可能,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担保,以及考虑人民法院的综合考量和司法实践中的分歧。广大申请执行人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民事诉讼的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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