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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大集团财产保全公示
时间:2024-07-01

江西洪大集团财产保全公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江西洪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进行财产保全公示。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西洪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高新区昌南大道1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029917607K

法人代表:洪某

二、财产范围

本公示所涉及的财产包括:本公司名下已登记备案的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上饶市等地的土地、建筑物、厂房、设备、汽车、存货、股权、债权等一切财产。

三、财产保全措施

本公司已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财产予以保全。法院已裁定对本公司名下的上述财产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冻结本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其他金融资产和应收账款。 查封、扣押本公司名下的土地、建筑物、厂房、设备、汽车、存货等实物资产。 禁止本公司处分所保全的财产。 其他法院认为必要的保全措施。

四、债权人权利及义务

债权人应当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债权申报材料,逾期不申报将影响债权的受偿顺序。债权申报材料包括:

《债权申报表》 债权凭证复印件 债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邮寄、送达或电子化方式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债权申报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601号)。

五、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分、转移或隐藏本公司已被保全的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公示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办公室,电话:0791-88258666。

特此公示。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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