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金额
**前言**
劳动仲裁中,申请人可以为了确保胜诉后的执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目的是查封、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资产,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8条,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明确的劳动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有履行劳动义务能力,但拖欠劳动报酬的; 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表明其可能转移或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金额**
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由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查申请材料和证据后,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金额和案件情况,合理确定财产保全金额。
**确定财产保全金额的因素**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确定财产保全金额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被申请人拖欠的劳动报酬总额;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 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可能性; 申请人胜诉并执行判决的可能性; 仲裁程序的阶段以及保全措施对仲裁结果的影响。**财产保全的种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其银行存款、汇票、债券、股票或者其他有价证券;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其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或者其他库存货物; 禁止其出售、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其房屋、土地、车辆和其他不动产或者重大动产; 扣留正在执行中的建设项目或者已竣工尚未交付的房屋; 扣留其应当履行义务的第三人持有的与其劳动争议有关的财物。**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可能性; 指定希望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的种类; 提出财产保全金额的建议。**执行财产保全**
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发出执行通知书。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劳动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
被申请人履行劳动义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责任**
申请人违法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对其罚款,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实例说明**
李某拖欠张某工资3万元。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张某提供了李某的银行流水账单,显示其最近有大笔资金转出。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认为李某有转移财产的风险,决定冻结李某银行账户中的20万元。
**结语**
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制度,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申请人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合理确定财产保全金额,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审查申请时应当严格把关,合理确定保全金额,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