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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租的店铺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6-26

被告租的店铺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变卖其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法院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告的财产。

店铺作为财产保全标的物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对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被告或者其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的财产 可能被执行的财产

店铺作为被告的财产,原则上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标的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店铺属于被告所有或实际占有 店铺不属于国家所有或其他依法不得查封、冻结的财产 店铺不会因查封、冻结而丧失其价值或者功能

租赁店铺能否做财产保全

被告租用的店铺是否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标的物,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被告租用店铺用于经营活动,且对店铺具有实际支配权,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限制被告对店铺的处分和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查封店铺不得影响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活动。

如果被告租用店铺仅用于居住,且无其他财产,法院一般不会采取查封措施,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财产保全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被告有转移、变卖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变卖财产的可能,以及需要保全财产的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保全。

如果法院准许财产保全,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并通知相关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将根据裁定书的内容,对店铺采取查封措施。

解除财产保全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撤回申请 法院裁定不准予保全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履行生效判决 保全的财产明显超过诉讼请求的范围 其他解除保全条件

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后,将发出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并通知相关执行机关解除查封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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