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财产保全后怎样复议申请
时间:2024-06-21
被财产保全后怎样复议申请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若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不服,可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条件
被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复议:
已被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 申请复议的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复议申请期限
被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措施不服,应当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做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限,当事人应当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复议,并说明情况。
复议申请材料
申请复议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复议申请书; 裁定书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复议的裁定书名称、文号、日期; 复议请求; 复议理由和事实、证据;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复议受理
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将进行审查:
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复议条件;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申请理由是否充分; 审查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合格的,法院将受理复议申请并进行审理。
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立案:法院受理复议申请后,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调查:法院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开庭审理:法院可以根据需要开庭审理,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 审查裁定:法院审查证据,听取当事人意见,并作出复议裁定; 送达裁定:法院将复议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复议裁定
法院经复议后,可能作出以下三种裁定:
维持原裁定; 变更原裁定; 撤销原裁定。复议裁定是终局裁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意事项
在申请复议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提出申请。复议申请应当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准备充分材料。复议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否则可能被驳回; 说明复议理由。复议申请书应当明确复议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据; 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出庭质证; 尊重复议结果。复议裁定是终局裁定,当事人应当尊重并执行。以上就是被财产保全后如何申请复议的详细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