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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证据保全条件
时间:2024-06-21

劳动法证据保全条件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是判定案件的关键因素。然而,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着证据收集难、易灭失等问题。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固定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证据保全”制度。本文将重点解析劳动法证据保全的条件,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劳动法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客观原因难以自行收集证据,担心相关证据灭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对证据进行先行收集、固定和保存的制度。其目的是防止证据灭失,为后续争议解决提供有效依据。

二、劳动法证据保全适用的主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的主体包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曾经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非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工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才能申请证据保全。

三、劳动法证据保全的条件

申请劳动法证据保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劳动争议

申请证据保全的前提是存在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的认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常见劳动争议类型包括:

工资报酬争议 工伤认定与赔偿争议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 竞业限制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争议,仅仅是一般性的民事纠纷,则不能适用劳动法证据保全制度。

2. 申请保全的证据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

申请保全的证据必须与劳动争议案件存在关联性,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的内容、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伤事故发生原因及责任等与案件相关的关键事实。

例如,在工资报酬争议中,可以申请保全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的证据。

3. 存在证据灭失的可能性

申请证据保全需要证明存在客观情况导致相关证据难以取得或可能灭失。例如:

一方当事人可能销毁、篡改或转移证据; 证据因时间推移自然消失; 其他客观原因导致证据难以取得。

如果证据已经灭失或不存在灭失的可能性,则不符合申请证据保全的条件。

4. 申请证据保全的程序合法

申请证据保全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包括: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并说明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理由;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争议的存在及证据灭失的可能性; 缴纳保全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证据保全需要在起诉之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一旦超过法定期限,将失去申请的权利。

四、劳动争议证据的类型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

书证: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规章制度、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物证:工作证、工作服、工作设备、产品样品、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 证人证言:同事、领导、客户、亲属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人员的证言。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网站页面、博客文章、数据库信息、手机定位信息等电子数据。 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鉴定意见:依法取得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勘查后制作的笔录。

五、结语

证据保全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劳动者在面临证据收集困难的情况下,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依法申请证据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适用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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