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诉讼常见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税务保全制度怎么执行
时间:2024-06-14

税务保全制度怎么执行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为防止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制度被称为税务保全制度。这一制度的有效执行,对于保障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税收秩序至关重要。那么,税务保全制度究竟是如何执行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 税务保全的对象和措施

税务保全的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林木等。 动产:包括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产品等。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其他财产:包括应收账款、股权等。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措施实施税务保全:

查封:对纳税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实施控制,禁止其转移或处置。 扣押:将纳税人的动产、有价证券等移交税务机关保管。 冻结: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汇款等。 其他措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税收保全措施。

二、 税务保全的适用条件

并非所有情况都能适用税务保全,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才能采取税务保全措施。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税务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例如,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有其他逃避缴纳税款义务的行为。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达到一定数额。具体数额由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纳税人逾期仍未缴纳。

三、 税务保全的程序

税务保全的实施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程序如下:

税务机关作出税务保全决定:税务机关决定采取税务保全措施的,应当制作税务保全决定书,并送达纳税人。税务保全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纳税人的名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税务保全的理由、依据;税务保全的财产;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 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保全决定:税务保全决定作出后,税务机关应当立即执行。税务机关采取税务保全措施时,应当通知纳税人到场,并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作为见证人。税务机关应当制作税务保全措施执行记录,并由见证人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纳税人不 到场的,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保全措施执行记录送达纳税人。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在税务保全期间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税务保全。

四、 纳税人的救济途径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保全决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保全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税务保全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税务机关的税务保全决定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个月。

五、 税务保全的注意事项

在税务保全的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税务机关采取税务保全措施应当准确、及时、合法,不得超出法定的范围和期限。 税务机关应当妥善保管被保全的财产,不得擅自使用、处置,并对其安全负责。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当事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保全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税务保全措施。

总结

税务保全制度是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有效执行对于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了解税务保全的适用条件、程序、救济途径以及注意事项,不仅有助于纳税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税收征管工作顺利进行。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