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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网上申请保全怎么申请
时间: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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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网上申请保全怎么申请

**引言**

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司法程序,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者变卖财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出台了《关于网上申请财产保全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了广西网上申请保全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网上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指导意见》,申请人可以通过广西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gxfy.gov.cn/)申请网上财产保全,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已在广西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被申请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广西自治区境内。 申请保全财产的范围在《人民法院保全财产范围参考表》规定的范围内。 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足以证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基础。 **网上申请保全的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在线申请财产保全:

1. **登录广西法院诉讼服务网** 访问广西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gxfy.gov.cn/),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钮,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 2. **选择法院** 登录后,在导航菜单中选择申请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进入相应法院的网上立案系统。 3. **进入网上申请模块** 点击网上立案系统中的“网上申请”模块,选择“财产保全”申请类型。 4. **填写申请材料**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等。 5. **上传证据材料** 提供能够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如诉状副本、证据清单、证明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事实的证据等。 6. **递交申请** 填写并上传完所有材料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网上申请。 **保全费的缴纳**

申请网上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保全费。保全费的标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执行。申请人可通过广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的在线支付功能缴纳保全费。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网上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审查重点包括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合法、保全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法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作出审查决定。

**保全措施的执行**

法院作出准予保全的决定后,将向被申请人送达保全裁定。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全义务,不得转移、隐匿或者变卖保全的财产。法院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执行保全裁定。

**保全措施的解除**

保全措施经执行完毕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解除时,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后,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

**注意事项**

申请网上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充分、充分,能够证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及时缴纳保全费,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审查决定,在收到准予保全的决定后及时联系法院执行。 如果对法院的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议。 **结语**

广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网上申请财产保全功能简便、高效,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司法救济途径。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网上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步骤和注意事项,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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