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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的通知书
时间:2024-06-11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当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存在逃避税款的行为,并且符合法定条件时,为了防止国家税款损失,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法律文书。本文将围绕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介绍:

一、什么是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产实施的暂时性控制措施,以防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其应纳税款、应扣缴税款的行为,保障税款的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有迹象表明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纳税人转移或者隐匿其应纳税款的; 纳税人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情形的。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财产,而非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人身自由,因此不能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二、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

税收保全措施的形式主要包括:

查封: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暂时加以控制的行为; 扣押:是指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动产、有价证券和汇票、支票等,暂时转移到税务机关指定场所予以保管的行为; 冻结:是指税务机关通知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暂时冻结,禁止其提取或转移的行为;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例如,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中止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退税等措施。

三、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重要法律依据,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包含以下要素: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 税收保全措施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包括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事实,以及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法律依据; 税收保全措施的种类、范围和期限:包括税务机关采取的具体税收保全措施,以及措施的实施范围和期限;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税务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包括税务机关的全称、印章和作出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日期。

四、税收保全措施的解除

税收保全措施并非永久性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予以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应当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了纳税担保的;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的; 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的。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合法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结语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保障国家税款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税收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应当严格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并保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对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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