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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工资可以优先吗
时间:2024-06-11

保全工资可以优先吗?

在企业陷入困境、面临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往往成为关注焦点。相较于其他债权,保全工资是否享有优先权?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以及实操建议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一、法律规定:保全工资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保全工资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并非绝对优先。具体而言:

1. 破产清算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支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企业宣布破产时,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属于破产财产最后六个月的工资和应当支付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由此可见,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保全工资并非绝对优先,而是排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同时,优先受偿的工资范围也并非全部工资,而是限定在“破产财产最后六个月的工资”。

2. 非破产清算情形(如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在保证债务履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财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诉讼费用;(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债权;(三)其他应付费用。

对于“申请执行的债权”的清偿顺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下列款项,依照法律规定,不属于破产债权,在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其清偿顺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不适用破产法的规定:(一) 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抚恤费的给付请求权;(二)医疗机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机关以及有关单位垫付抢救费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求偿权;(三) 工伤、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四)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以及赔偿医疗费、治疗费、残疾人生活補助费等费用。劳动报酬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包括在内。

据此,在非破产清算的执行程序中,保全工资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优先受偿范围,需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二、司法实践:保全工资的认定及操作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保全工资优先权的认定和操作,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难点:

1. 保全工资的范围认定:

实践中,除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加班费、年终奖等是否属于“工资”范畴,能否优先受偿,存在争议。对此,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劳动合同约定、企业薪酬制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2. 优先受偿的时限认定:

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优先受偿的工资范围限定在“破产财产最后六个月的工资”。但对于这六个月的起算点,存在不同理解,有观点认为应从“破产宣告之日”起算,也有观点认为应从“停止支付工资之日”起算。对此,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3. 实际操作中的困境:

即使法律明确规定保全工资享有优先权,但在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实际可供分配的财产有限,保全工资的优先权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操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面对企业困境,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

2. 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

劳动者应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社保等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多种途径寻求帮助:

劳动者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

结语:

保全工资优先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权利,对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陷入困境时,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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