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全协议怎么写
时间:2024-06-10
房屋保全协议怎么写
房屋保全协议是指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债务人)在诉讼或仲裁结果生效前处置特定房屋的协议。签订房屋保全协议能够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屋保全协议该如何撰写呢?
一、协议名称
协议名称应清晰明确地体现协议内容,例如:
房屋保全协议 房屋诉讼保全协议 房屋财产保全协议二、协议双方
协议双方应明确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或营业场所 联系方式三、协议目的
协议目的应阐明签订本协议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转移、隐匿、变卖、损毁房屋财产,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保全标的
保全标的应详细列明需要保全的房屋信息,包括:
房屋坐落 房屋面积 房屋用途 房屋产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五、保全期限
保全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一般以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保全裁定或决定的期限为准。
六、被申请人的义务
被申请人应承诺在保全期限内,不得将保全标的进行以下行为:
出售、转让、抵押 出租、出借、赠与 改变房屋用途 其他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七、申请人的义务
申请人应承诺在保全期限届满后,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并承担因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明确约定违反本协议的违约责任,例如违约金、赔偿金等。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双方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十、其他约定
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进行约定,例如:协议生效时间、协议份数、协议修改等。
十一、附件
协议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保全裁定或决定书 其他与本协议相关的文件十二、签字盖章
协议双方应在协议末尾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注意事项
房屋保全协议的签订,需要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保全裁定或决定后进行。 房屋保全协议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起草和审核。 房屋保全协议的签订,能够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应注意合理使用,避免滥用保全措施侵犯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了解房屋保全协议的写法。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