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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报告
时间:2024-06-08

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工作。现将自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 自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院高度重视此次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自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此次自查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自查整治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将自查整治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我院对照自查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受理的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逐案进行梳理,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 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适用财产保全措施不规范。

部分案件在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存在“重申请、轻审查”的现象,导致部分案件适用财产保全措施不当。

(二)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及时。

部分案件在诉讼终结后,没有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被过度保全,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财产保全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

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案件财产保全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财产保全工作的效率。

(四)财产保全工作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部分案件存在着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反映出我院财产保全工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針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财产保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保全流程。

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查程序和解除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财产保全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财产保全工作网络化、电子化,实现财产保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财产保全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实效。

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自查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

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财产保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持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保全流程。

将进一步完善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细化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审查程序和解除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财产保全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三)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

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财产保全工作网络化、电子化,实现财产保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财产保全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持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整改实效。

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持续加强对财产保全案件自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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