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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履约保证金有的退吗
时间:2024-06-04

土地履约保证金概念

土地履约保证金,是指土地出让方为促使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开发利用而要求缴纳的保证金。缴纳土地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保障土地出让方在土地受让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土地开发利用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对土地受让人的履约定金进行扣罚,以弥补土地出让方因土地开发利用迟延而造成的损失。

土地履约保证金是否可以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履约保证金原则上是不退的。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土地受让人可以申请退回履约定金。

退回履约定金的情形

1. 土地出让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的。

2. 土地出让合同因出让方违约而解除的。

3. 土地出让方依法征用土地的。

4. 土地受让人依法申请解除合同,并经出让方书面同意的。

申请退回履约定金的条件

1. 已缴纳的履约定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 提供符合退还条件的证明材料。

3. 经土地出让方审查同意退还履约定金。

申请退回履约定金的程序

1. 提交退还履约定金申请书。

2. 提供符合退还条件的证明材料。

3. 经土地出让方审查同意退还履约定金。

4. 土地出让方将履约定金退还至土地受让人账户。

温馨提示

1. 土地受让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约定,避免履约定金被扣罚。

2. 土地受让人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回履约定金,应及时联系土地出让方,并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3. 土地出让方在收到退还履约定金申请后,应及时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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