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担保的范围
**前言**
履约保证金担保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由保证人在主合同履行期间为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书,约定在主合同违约的情况下,由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弥补其损失。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法律依据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范围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履约保证金担保可以涵盖主合同履行期间的下列范围:
1. 主合同的全部履行
保证人对主合同的全部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即主合同未完全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主合同部分履行的补足
保证人对主合同部分履行的补足承担连带责任,即主合同部分未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补足部分履行的责任。
3. 违约损害赔偿
保证人对主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即主合同违约,保证人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4. 竞业禁止义务
保证人对竞业禁止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即主合同约定竞业禁止义务,保证人应当承担禁止竞业的责任。
5. 保证金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保证人对保证金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支付违约金等。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限制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范围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
1. 法律禁止担保的范围
法律禁止担保的范围,如赌博债务、非法债务等,不能以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来担保。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保范围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超出其理解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的担保无效,如未成年人对重大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担保。
3. 担保金额限制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损害赔偿金数额,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1. 保证方式
保证人出具保证书,向受益人保证主合同履行。保证书应载明保证人名称、保证债权、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等内容。
2. 定金方式
主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主合同履行的担保。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履约保证金担保的解除
履约保证金担保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解除:
1. 主合同解除
主合同被解除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同时解除。
2. 保证期间届满
保证期间届满,主合同仍未履行的,履约保证金担保解除。
3. 受益人免除担保
受益人可以自愿免除履约保证金担保,但应当书面通知保证人。
4. 法定解除情形
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履约保证金担保的情形,如保证人死亡、宣告破产等。
结语
履约保证金担保是一种有效的担保方式,可以弥补主合同履行风险,保障受益人的利益。但是,在签订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时,应当注意其法律依据、担保范围、限制条件、解除情形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担保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