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证金合同是保障招标人和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承担合同义务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为规范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合同样本,供各相关方参考使用。
**第一条:合同双方**1.1 甲方:招标人(名称:______)
1.2 乙方:承包人(名称:______)
**第二条:工程信息**2.1 工程名称:______
2.2 工程地点:______
2.3 工程概况:______
**第三条:保证金额度**3.1 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3.2 履约保证金逾期交纳或未按期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保证金性质**4.1 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担保合同的履行担保。
4.2 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直至全部扣除完毕。
4.3 乙方履行合同并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保证金交纳方式**5.1 甲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__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可采取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其他甲乙双方认可的方式交纳。
**第六条:保证金保管**6.1 履约保证金交纳后,甲方应妥善保管,并向乙方出具收据。
6.2 甲方保管履约保证金期间,不支付利息。
**第七条:扣除保证金的情形**7.1 乙方未按期交纳工程进度款或材料款的。
7.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进度严重滞后的。
7.3 乙方发生重大违法或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7.4 乙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或无法继续履约的。
7.5 乙方破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6 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扣除情形。
**第八条:扣除保证金的程序**8.1 甲方扣除保证金前,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扣除事由、扣除金额和扣除期限。
8.2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合理合法的证据或说明,超过期限视为乙方放弃权利。
8.3 甲方经审查,认为乙方理由正当的,应撤销扣款通知;否则,应在______日内向乙方扣除保证金。
**第九条:乙方索赔**9.1 乙方认为甲方扣除保证金不当的,应在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超过期限视为乙方放弃索赔权。
9.2 甲方收到索赔后,应在______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对乙方的索赔作出书面答复。超过期限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索赔并退还扣除的保证金。
**第十条:合同解除**10.1 甲方或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在______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10.2 乙方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并退还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款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生效。
**签字盖章**甲方: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人:______
乙方: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人:______
日期:______
**相关术语解释** 招标人:发包工程并组织招标评审的单位或个人。 承包人:获得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 工程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为保证其履行工程合同,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交纳的一种经济担保形式。 担保合同:以担保为目的的合同,其主要内容是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后经过甲方验收,符合工程施工合同和相关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