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即行失效
## 简介
投标保函是一种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发行的保证书,旨在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具备必要的经济实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投标人不能履行投标合同,投标保函将由承保方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保函即行失效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投标保函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失去效力。
触发失效的情形
投标保函即行失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投标人撤销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主动向招标人发出正式的撤销投标通知,且该通知已得到招标人书面确认。
招标人取消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因故终止招标,且已向所有投标人发出书面取消招标通知。
投标人已中标:投标人参与的投标活动已产生中标结果,且投标人已收到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破产或重组:投标人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内宣告破产或进行破产重组。
投标保函到期: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届满。
失效的流程
当出现以上触发失效的情形时,投标保函即行失效的流程如下:
由相关方触发失效:触发失效情形的相关方(如投标人、招标人)向承保方提出失效申请。
承保方核实失效原因:承保方收到失效申请后,将核实是否符合失效的触发情形,并与相关方沟通相关材料。
承保方发出失效通知:承保方对失效原因核实完毕后,将向投标人和招标人发出正式的投标保函失效通知。
返还保函费用:承保方在确认投标保函失效后,将按约定将保函费用返还给投标人。
失效的影响
投标保函即行失效后,将产生以下影响:
承保方对投标保函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不再保留投标保函作为投标人的履约担保。
投标人收回投标保函费用。
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投标人和招标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仔细阅读投标保函的条款,了解其失效的情形和程序。
招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并注意及时向投标人发出失效通知。
投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沟通中保存书面记录,以备日后维权所需。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保函失效后仍未能解除合同,招标人应及时向承保方提起索赔。
## 结语
投标保函即行失效是投标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可以有效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相关方应充分了解投标保函失效的相关规定,谨慎行事,避免因失效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