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设置范围
时间:2024-05-28
履约保证金设置范围
概述
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履约方向对方提供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性或票据性担保。其目的是保证履约方忠实履行合同义务,弥补对方因履约方未能履行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的设置范围主要依据工程造价、合同金额、風險等级等因素确定。
国内履约保证金设置范围
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设置范围,该文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按工程性质划分
房屋建筑工程:按合同价款的2%以上5%以下计算; 公路工程:按合同价款的5%以上10%以下计算; 水利工程:按合同价款的5%以上10%以下计算;按合同金额划分
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下的:按合同价款的2%计算; 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按合同价款的3%计算; 合同价款在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按合同价款的4%计算; 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价款的5%计算。风险等级的影响
合同履约风险等级越高,履约保证金的设置范围也相应提高。风险等级主要根据合同标的的大小、复杂程度、施工难度、工期长短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一般风险等级:履约保证金按上述基本范围设置; 较高风险等级:履约保证金在基本范围上上浮1%2%; 高风险等级:履约保证金在基本范围上上浮2%4%;设置原则
履约保证金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理性:保证金设置要与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履约难度相适应; 安全性:保证金要能够有效保障履约方的履约能力,抵御履约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灵活性:考虑合同性质、施工难度、工期长短等因素,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合同给予适当上浮; 可操作性:设置范围应清晰易懂,便于各方理解和执行。结语
履约保证金的合理设置对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和风险评估,科学合理地确定履约保证金的设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