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取消履约保证金
时间:2024-05-26
建设部取消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可得资金解困
日前,建设部下发《关于取消投标履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4月1日起取消招标投标中的履约保证金制度。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履约保证金制度取消,投标人将获得大幅的资金解困,这将为当前沉寂的工程市场注入新活力。
履约保证金制度及其弊端
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向招标人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便保证投标人中标后能够履行合同。该制度本意是保障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的利益,但存在以下弊端:
占用投标人资金:履约保证金通常占投标项目合同价的2%至5%,对于大型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巨大。投标人为了获取中标机会,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这不仅占用投标人的资金,还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 阻碍中小企业投标: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中小企业投标造成较大影响。由于中小企业资金实力有限,缴纳高额履约保证金存在一定困难,这使得中小企业在工程投标中处于不利地位。 产生腐败隐患:履约保证金的核退涉及到较大的经济利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隐患。一些招标人或中标人通过非法手段,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造成资金流失。履约保证金制度取消的积极意义
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取消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取消履约保证金制度,将大幅减轻投标人的资金压力,使投标人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从而提高企业效益。 促进中小企业投标: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取消,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不再需要为缴纳高额履约保证金而发愁,这将增加中小企业在工程投标中的机会。 减少腐败隐患:履约保证金制度取消后,将减少腐败的滋生土壤,有利于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廉洁建设。履约保证金取消后的配套措施
为了保障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在取消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同时,建设部也提出了以下配套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招标人应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条款,约定违约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并纳入招标评标等环节。 引入履约保证保险:鼓励投标人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以替代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经济有效的履约保证方式,可以有效降低投标人的资金压力。结语
建设部取消履约保证金制度,是一项改革创新之举。该制度的取消将有效减轻投标人的资金压力,促进中小企业投标,减少腐败隐患,为工程建设市场注入新的活力。随着配套措施的逐步完善,履约保证金制度取消后的工程招投标活动将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工程建设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