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诉讼常见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完全
时间:2024-05-25

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完全

在建设工程领域,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保证承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合同的一种担保措施。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低于合同价款的5%,不得高于10%。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期限一般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常见的约定包括:

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例如30天或60天) 工程开工前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履约保证金,或者支付的数额不足,将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来说,可能导致以下后果:

影响工程投标:未支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将被视为不能履行合同,可能无法通过招标。 造成项目延期:工程未开工前,未支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无法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导致项目延期。 追究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未支付履约保证金,构成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并按时足额缴纳,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若因客观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可以向发包人申请延期支付。延期支付的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未能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并非承包人的过错 承包人具备履约能力 承包人已採取措施确保合同的履行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延期支付申请后及时作出决定,并根据情况酌情批准或驳回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如果发包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就承包人的延期申请作出决定,则视同同意承包人的申请。但是,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或者承包人未採取措施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书面拒绝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承包人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解决办法

针对承包人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发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书面催告: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承包人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履约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承包人收到催告后,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追加保证金。 解除合同:承包人收到催告后,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发包人可以书面解除合同。

发包人在解除合同后,已履行的合同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对于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如何预防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完全的风险

为了避免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完全的风险,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认真评估工程项目:承包人在竞标前,应仔细评估工程项目的风险,包括项目难度、工期、资金等。 合理报价: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报价,避免因报价过低而导致资金不足。 融资安排: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前做好融资安排,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履约保证金和其他工程款项。 加强沟通:承包人应加强与发包人的沟通,掌握履约保证金支付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潜在问题。 重视信用管理:承包人应重视自身的信用管理,建立良好的履约记录,提高在行业中的信誉,有利于获得发包人的支持和理解。

总之,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合同履行的重要担保措施。承包人应当重视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并按时足额缴纳。发包人在处理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完全的情况时,应依法行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可以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有效预防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完全的风险,维护自身利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