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工程履约保函规定
时间:2023-11-20
江苏 工程履约保函规定
工程履约保函是指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承包商向发包人提供的一种保证形式。在江苏省,工程履约保函的规定主要参考《江苏省工程履约保函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工程履约保函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保函的基本信息:包括保函的编号、签发日期、有效期等。
2. 合同信息:需注明保函所涉及的工程项目的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等。
3.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在保函中可以要求承包商遵守的一些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要求等。
4. 保证金金额:承包商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对工程履约的保证。
5. 履约支持措施: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一定的履约支持措施,如担保、抵押等。
6. 违约责任:如果承包商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履约,保函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7. 保函的解除条件:保函可能存在解除条件,如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等。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要求所有工程履约保函都需要经过批准或备案。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需向所在地的发展和改革部门报备保函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同时,江苏还规定了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情况下,工程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工程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如果项目标段超过三年,那么保函应有连续性;如果项目履约期限小于等于三年,那么保函可以只设置首保函。
总的来说,江苏省依法规范了工程履约保函的使用,这有助于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促进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