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履约保证金协议书
甲方(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进货交易达成一致意见,为确保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进货履约保证金协议书。
第一条 保证金数额
1.1 乙方同意在甲方开始发货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作为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整个订单货款金额的10%(含税)。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1.2 保证金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款项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提供相关存款凭证副本。
第二条 保证金使用
2.1 如乙方违反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一项规定,导致无法按时或无法按量接收到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2.2 若乙方按时接收到货物并完成相应支付义务,保证金将予以返还。甲方将在核对乙方退款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金额按原路径退还。
第三条 保证金退还
3.1 乙方享有保证金的利息。保证金在不扣除违约金之前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3.2 在保货期满后,如果乙方未发生逾期、质量问题等违约行为,甲方将在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及利息一并退还给乙方。
3.3 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要求扣除违约金,剩余的保证金及利息将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相关争议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五条 生效与终止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本协议不得提前终止。
甲方(卖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买方):
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