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文件
时间:2023-11-15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事项制定如下文件:
第一条 退还条件
1. 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经验收合格;
2. 确认无尚未竣工的未决争议并解决完毕;
3. 完成工程结算、决算,并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
4. 无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第二条 退还流程
1. 甲方提交退还申请,包含以下材料:
a) 已交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原始单据;
b) 已完成的工程验收报告;
c) 无未决争议的书面声明;
d) 完成的工程结算、决算单据;
e)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2. 乙方接受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乙方在接受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交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 其他事项
1. 工程履约保证金应通过银行转账形式退还,退还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 如发现虚假退款申请或者其他欺诈行为,乙方有权中止退款,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3.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甲方:
项目名称:
保证金金额:
退还理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