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担保费
工程履约担保费是指招标人为了确保承包商履行工程合同中的义务而要求承包商缴纳的费用。履约担保费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承包商在合同期内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避免因承包商违约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通常情况下,履约担保费的金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5%-10%,且不能低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商缴纳履约担保费,并将其作为承包商中标后生效合同的条件之一。
履约担保费的缴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和现金缴纳。其中,银行保函最常见,保险担保和现金缴纳较少采用。采用银行保函时,承包商需要向银行出具担保书,银行则向招标人出具保函。当承包商违约时,招标人可以向银行索赔,由银行承担赔偿责任;采用保险担保时,承包商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当承包商违约时,招标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采用现金缴纳时,承包商直接向招标人缴纳现金作为履约担保金,当承包商违约时,招标人可以扣留履约担保金作为赔偿。
履约担保费的退还:当承包商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当将履约担保费退还给承包商。退还时间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但是,如果承包商违约,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担保费。如果承包商违约情节严重,招标人还可以追究承包商的法律责任。
履约担保费的管理:履约担保费应当存入专门的账户,并由招标人统一管理。招标人应当建立履约担保费管理制度,确保履约担保费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履约担保费是工程合同履约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履约担保费的缴纳和退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只有充分发挥履约担保费的作用,才能有效避免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履约担保费的计算
履约担保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履约担保费 = 工程合同价款 × 履约担保率
其中,履约担保率一般为5%-10%。对于风险等级高的工程项目,履约担保率可以适当提高;对于风险等级低的工程项目,履约担保率可以适当降低。
例如:某工程合同价款为1000万元,履约担保率为5%,则履约担保费为:
履约担保费 = 1000万元 × 5% = 50万元
履约担保费的扣除
招标人可以根据承包商的履约情况对履约担保费进行扣除。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履约担保费的50%。
招标人扣除履约担保费的理由包括:
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 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费用超支的; 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的。招标人在扣除履约担保费前,应当向承包商发出通知书,并说明扣除的理由。承包商有权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申诉。招标人应当在收到申诉后15日内作出决定。如果承包商对招标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履约担保费的争议
履约担保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履约担保费的缴纳金额是否合理; 履约担保费的扣除理由是否正当; 履约担保费的退还是否及时。发生履约担保费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履约担保费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22条规定:“履约担保的保证金、保证保险或银行出具的保函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对于风险较大的单项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增加履约担保的保证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保证方式和提交期限有规定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4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法规为履约担保费的缴纳、扣除、退还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招标人、承包商和履约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