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履约保证金
时间:2024-10-14
## 江西省财政厅 履约保证金
### 前言
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人缴纳的一种款项,旨在确保投标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江西省财政厅对于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管理细则。
###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22〕72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5号)
### 定义
履约保证金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为保证中标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而要求投标人缴纳的款项。
### 管理方式
江西省财政厅负责全省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统一管理和核销工作。履约保证金实行银行集中管理制度,资金由指定的商业银行统一存管。
### 履约率考核
履约率是衡量履约保证金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履约率 = 已核销履约保证金金额 / 已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 × 100%
```
江西省财政厅将根据履约率对各级财政部门和招标人进行考核。
### 缴纳方式
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 转账汇款
- 保函
- 现金支票
- 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方式
### 核销方式
履约保证金的核销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 **合同履行完毕:**经招标人验收并确认中标人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财政部门会核销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以申请扣划履约保证金,并在履约保证金扣划后解除合同。
- **中标人主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可向财政部门申请放弃履约保证金。
- **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方式:**如合同解除、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解决等。
### 核销流程
履约保证金核销流程如下:
1. 招标人提请核销申请。
2. 财政部门核查合同履行情况。
3. 财政部门审核核销申请材料。
4. 财政部门按照核销方式处理履约保证金。
###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财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 通报批评
- 责令改正
- 暂停或取消招标资格
-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实施意义
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意义:
- **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保证了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减少了恶意投标和履约违约行为。
- **保障招标人利益:**为招标人追索损失提供了保障,降低了违约风险。
-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通过统一监管和集中管理,规范了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江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