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横峰县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引入投标保函制度,有效提升了采购效率和水平,保障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将详细介绍横峰投标保函的实施背景、意义、流程及注意事项,以期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一、实施背景
横峰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上饶市北部,是江西省首批“财源改革试点县”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县”。随着横峰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日益频繁,传统的投标保证金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保证金缴纳程序复杂、占用企业资金等,对企业参与投标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横峰县积极探索创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20年9月正式引入投标保函制度,并制定了《横峰县投标保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为江西省首个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实施投标保函制度的县。
二、重要意义
实施投标保函制度是横峰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投标保函制度下,投标人无须再为参加投标缴纳大额保证金,有效降低了企业参与投标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可以缓解资金占用问题,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提高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水平。投标保函制度简化了保证金缴退程序,缩短了保证金退还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同时,投标保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其专业性和信用水平能够为采购人提供更加可靠的履约保证,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水平。
3.促进金融创新,推动产融结合发展。投标保函制度的实施,促进了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和政府采购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推动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产融结合发展。
三、实施流程
《管理办法》明确了投标保函的适用范围、出具机构、申请流程、监管措施等内容,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适用范围。在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可选择以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投标人使用投标保函。
2.出具机构。投标保函由具备保函出具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出具。其中,银行保函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牌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保险公司保函由银保监会公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出具。
3.申请流程。投标人向出具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出具机构审核投标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过往履约记录等,符合条件的,出具机构与投标人签订投标保函协议,并向投标人出具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将投标保函原件与其他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人。
4.保函监管。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保函台账,对投标保函的出具、使用、兑付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定期向出具机构通报投标人履行投标保函情况,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黑名单”管理,防范投标人恶意投标行为。
四、注意事项
投标保函制度的实施,对政府采购人和招标人、投标人、出具机构等相关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主体应注意以下事项:
1.政府采购人和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函的适用条件、要求和评审标准,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在开标时对投标保函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保投标保函的有效性。
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投标保函的适用范围和出具要求,在向出具机构申请投标保函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确保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投标保函内容。
3.出具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投标保函的出具、变更、撤销等流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函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总结与展望
横峰投标保函制度的实施,是横峰县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通过实施投标保函制度,横峰县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促进了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投标保函制度的实施,也对政府采购人和招标人、投标人、出具机构等相关主体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下一步,横峰县将继续深入推进投标保函制度实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投标保函的监管,并积极向其他领域推广保函制度,充分发挥保函制度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积极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横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