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履约委托担保协议
甲方:委托人(业主/建设单位)
乙方:承包人
丙方:担保人(银行/保险公司)
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履约委托担保概述
1.1 乙方为完成甲乙双方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委托丙方对其履约提供担保。
1.2 本担保合同约定乙方履约的范围、金额、期限和丙方担保承担的责任。
二、履约委托担保范围
2.1 乙方应确保依照施工承包合同,全面、如期、保质、安全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担保金额和性质
3.1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3.2 担保性质:履约担保。
四、担保期限
4.1 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丙方担保义务
5.1 丙方保证乙方履行合同,如乙方未按期、全面履约,丙方应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直至担保金额的全部支付。
5.2 当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丙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金额: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且在甲方办理催促手续后仍未改正;
(2)乙方因故提出解除合同,或申请破产,或被依法查封、冻结账户;
(3)乙方被发现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签订合同;
(4)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施工进度明显落后,对工程竣工造成重大影响;
(5)乙方质量管理严重缺陷或安全事故频繁,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安全事故;
(6)乙方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3 丙方接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若合同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按照本合同约定金额向甲方支付担保金。
5.4 丙方在支付担保金后,可以依法向未能履行合同的乙方追偿。
六、担保提示
6.1 丙方应当向甲方充分披露担保本质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履约担保书》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
6.2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促乙方履行,并应当及时出具催告通知书或其他相关书面文件。
6.3 丙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并及时将乙方履行情况告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3 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担保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丙方索赔。
八、争议解决
8.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9.1 甲、乙、丙三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9.2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人:
丙方(盖章): 丙方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履约委托担保合同》样本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