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不退情形
时间:2024-10-01
## 履约保证金不退情形
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在中标后,向招标人缴纳的一笔资金,以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或不履行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合同履行期满后,由招标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但由于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性质,因此在某些情形下,承包人不能全额或部分地退还。
**一、承包人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这是履约保证金最主要的适用范围。当承包人出现下列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或扣留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1. **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开工或完工:**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工或完工,导致合同不能及时履行,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 **未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进度严重滞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进度组织施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3. **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工程竣工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成果,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4.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的工程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5. **擅自变更合同:**承包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导致合同不能按原约定履行,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6. **转让合同或分包:**承包人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合同转让给第三方或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7. **提供虚假资料:**承包人在投标或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8. **其他违约情形:**承包人有其他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二、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损失**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较大损失时,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具体情形包括:
1. **重大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工程结构损坏或安全性受到威胁,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2. **安全事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3. **其他较大损失:**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他原因造成较大损失,招标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解除**
当合同因承包人或招标人原因解除,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 **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 **招标人原因解除合同:**招标人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四、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承包人也可能无法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例如:
1. **承包人破产:**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破产,招标人只能从其破产清算财产中受偿,履约保证金被用于分配给债权人,承包人可能无法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 **承包人诉讼败诉:**承包人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被用于赔偿招标人的损失,承包人可能无法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3. **政府征收:**工程项目所在地发生重大政府征收或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履约保证金被用于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承包人可能无法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注意要点**
1. 招标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不退的情形,并对每种情形予以具体列明。
2.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出现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以防止履约保证金被没收或扣留。
3. 如果承包人认为招标人扣留履约保证金不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扣留或返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