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诉前保全退回
时间:2024-08-18

**诉前保全退回**

诉前保全退回是指人民法院在依法裁定诉前保全后,在未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之前,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保全措施,并退还被保全财产的过程。诉前保全退回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诉讼而对被保全财产造成不当损害或影响被保全财产的正常使用和处分。

诉前保全退回的条件

申请人撤回申请 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担保 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的 保全财产情况发生变化,保全措施无法有效实现保全目的的 其他情形。如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仲裁裁决等,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的。

诉前保全退回的程序

被保全财产所有人提出退回申请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符合退回条件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解除保全措施后,人民法院退还原物、返还或解除财产查封、冻结

**诉前保全退回的争议点**

被保全财产所有人对保全措施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 申请人对保全财产的有无财产权或者使用权提出异议的 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被损毁减损的,被保全财产所有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 保全措施对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保全财产所有人要求赔偿损失的

诉前保全退回的法律后果

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退还原物、返还或解除财产查封、冻结 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诉前保全申请 保全财产在保全期间被损毁减损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全措施对被保全财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保全财产所有人可以要求申请人承担赔偿损失

诉前保全退回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担保的,或者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并退还原物、返还或解除财产查封、冻结; 保全财产情况发生变化,保全措施无法有效实现保全目的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并退还原物、返还或解除财产查封、冻结; 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仲裁裁决等,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保全的,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并退还原物、返还或解除财产查封、冻结;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后,当事人认为保全措施的解除对其实体权利的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重新裁定。人民法院经审查,确有根据的,裁定恢复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退回的案例**

案例1: 2020年,原告张某诉称被告李某欠其货款100万元,请求法院裁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裁定对被告的银行存款100万元采取冻结措施。后被告提供担保,法院解除对被告银行存款的冻结。

案例2: 2021年,原告王某诉称被告赵某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法院裁定对被告的专利产品进行查封。法院裁定对被告的专利产品进行查封。后被告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解除对被告专利产品的查封。

结语

诉前保全退回制度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法院在实施诉前保全措施时,应当严格把握条件、履行法定程序,防止滥诉和不当保全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而被保全财产所有人也应该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不当的保全措施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