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盖章
时间:2024-08-08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盖章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在作出判决之前,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依法采取的限制或禁止当事人处分特定财产的一种强制措施。

实践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那么,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盖章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文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诉讼文书,应当盖章。因此,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上签名;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上的盖章,并非简单的盖章了事,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规范要求,否则将会影响申请的效力,甚至导致申请被法院驳回。具体而言,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盖章,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盖章主体要合法**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盖章主体,必须是申请人自身。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则应当由自然人本人签名;如果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当加盖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章,而不能加盖其他任何主体的印章,例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个人的印章。

如果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盖章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但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的,应当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二、印章要真实有效**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上加盖的印章,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印章,即经过法定程序刻制、备案的印章,而不能使用伪造、变造、私刻的印章,也不能使用已经作废、失效的印章。

实践中,一些企业因为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章丢失或者被盗,甚至被他人非法使用。如果企业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上加盖的公章,是被他人非法使用的,则该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将不会认可该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三、盖章位置要规范**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盖章位置,一般在申请人落款处的签字或者盖章处。如果申请人有多个,则每个申请人都应当在各自的落款处签字或者盖章。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则应当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处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盖章,一定要清晰、完整,不要盖章模糊不清,也不要盖章不全。如果盖章模糊不清或者盖章不全,可能会导致法院无法识别盖章内容,从而影响申请的效力。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以上事项以外,申请人在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上盖章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尽量使用蓝色或者黑色的钢笔或者签字笔签名或者盖章,不要使用铅笔、圆珠笔或者其他颜色容易褪色的笔签名或者盖章。

2. 签名或者盖章应当注意保持整洁,不要涂改、勾划。如果签名或者盖章有误,应当重新签名或者盖章,并在错误的签名或者盖章处划线,并注明“作废”字样。

3. 如果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有多页,则申请人应当在每页签名或者盖章,以确保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完整性。

总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盖章,并非简单的形式要件,而是关系到申请效力的实质要件。申请人在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时,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规范盖章,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使。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